3/19/2006

Something Crazy

還在公司加班時,說:「I wanna do something crazy with you again.」我看了一下時間,她應該剛下班、剛到家、剛坐下來打開電腦。

我回傳了一個笑臉。心想:為什麼突然這麼想?又,她用「again」,我真的和她一起做過什麼瘋狂的事嗎?

想不起來,代表的是我記性不好、還是我和她對於「Crazy」的定義不太一樣?

為了喝一杯傳說中的「帶有薄荷口感」的 Expresso,一起搭火車到台南,徹夜未睡、再趕回來。在台中的大馬路上、車陣之中,對Benz裡的賴叔叔大聲喊話。十一個人擠一部車、塞兩張床,明明睡不好還是樂得在墾丁邊走邊跳。大年初二塞車三個小時去台中吃薯條。還有嗎?

我一直掛在心上的,想要出國念書;媽媽和阿姨一直掛在嘴邊的,要我快點結婚。如果是出國,短時間之內很難再「一起」做些什麼;如果是結婚,恐怕和我一起瘋狂的機會也不高了。我聯想到上次說,不喜歡 Lan 每天來家裡。因為有人和她搶姐姐的時間嗎?我雖然有兩隻耳朵,但同時只能和一個人談話。選擇和 Lan 相處,就很難再和家人好好相處;如果把 Lan 帶在家人聚會的場合中,不是冷落了他,就是要分心照顧他。我也是「認真」開始交往之後,才突然明白二哥剛開始和二嫂交往時的心情。

能不能做瘋狂的事,我認為和年紀無關,而是和心情有關。雖然我常說「豁出去了,反正沒人認識我」,前兩週也才剛在路邊以米苔目大聲幫二嫂唱生日快樂歌。但那種 high 得不顧一切的心情,確實是難得再見了。年輕時心情像草莓,容易碰撞受傷,但也容易體味鮮美甜酸的滋味;經過這些年之後,開始變得像顆椰子,硬得從樹下掉下來也不見得會受傷,好不容易剖開,味道也只是清清淡淡的,只比水多一些味道。

應該還沒到榴槤的地步吧。我希望自己不要長硬刺,不要味道重得愛者愛極、惡者惡極。

和我親愛的妹妹,我希望自己到了五十歲、六十歲,或者更老,都還可以一起哭一起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