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10

口快

還是我應該說「手快」?剛才在 Plurk 上回學弟好意的留言,一下子就忍不住抱怨了之前發生過的一件「雞皮蒜皮得不得了但是感覺也鳥到不得了」的小事。我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惹毛我的人也在我的 plurk 好友裡,所以理論上那人也會看到;想了兩分鐘之後,我刪掉那則回應了。

想一想,我這兩分鐘之間的內心戲演得還真複雜。

我只是一吐不平之鳴,應該沒什麼吧。那人看了可能會不開心啊。我寫出來就是要讓對方知道我不開心。可是這樣弄得大家尷尬,好像沒什麼好處;何況對方可能只是無心隨口說說而已。既然這些人都可以講話絲毫不在乎我的感受,我又何必幫對方顧什麼顏面。八卦不就是這麼一回事嘛,認真的人就輸了。對方曾經也在 plurk 毫不留情的斥責覺得不開心的發言,還覺得這樣是耿直。如果覺得那樣是不對的,我就不應該做出一樣的事情;以牙還牙並不會讓事情有正向的發展,對方修養不好是對方的事。可是都不表示些什麼,對方永遠不會發現自己曾經說錯話、做錯事。大家都一把年紀了,對方要幼稚,真的不關我的事;就算我回刺了一下,不懂得自我反省的人還是不懂得反省,只會對我又增加更多負面印象罷了。

好啦,結論就是我刪了那則回應。一點也不心直口快/手快。

但是,心直口快是一種值得稱讚的人格特質嗎?前提要是不傷害別人吧。

我還是專注在我覺得重要的事情上面吧。江湖太複雜,我無力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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