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10

半年前的 Dell 標錯價事件

半年多前(台灣時間2009年6月25日晚上),台灣 Dell 網站出現大特價,所以商品現折 $7000,在網民奔相走告的情況下,一夜飆出4萬多筆訂單。結果當然是 Dell 取消這些訂單,網民就開始一路吵鬧,還連「消費者保護」的大帽子都拿出來了。

當時我也看到消息,我做的第一件事是去找他們的 Policy ,裡面不出所料會有「Dell 保留是否成交的最後決定權」之類的字樣。我當時沒有下單的原因有二:一來是覺得覺得這些訂單不可能成立,根本不可能出貨;二則是曾經身為電子商務網站的工作人員,我也做過戰戰兢兢地設定折扣的工作,心裡充滿同情。

好多人在網路上痛罵 Dell ,坦白說我又覺得是一件是非正義被扭曲的事。我不想牽扯到什麼貪小便宜的心態、什麼品格低落、什麼趁火打劫的問題,只是覺得非常不認同很多網民覺得會吵就有糖吃的心態。 這也是我為什麼隔了半年才寫這件事的原因:我並不想和當時陷入情緒異常激動狀況的一堆人爭論(我沒有用「瘋了」這樣的字眼喔),反正如果大家要鬧上法庭,我不相信會消費者有立場告得贏。

冷靜下來想一想,在法律上,Dell 大可以連折價卷都不必發;在顧客關係的角度來說,這些網友有多少比例是原本就會消費 Dell 產品的人? 0.01 %? 如果是原本就會購買 Dell 產品的人,又會因為這件事就不買嗎?我不認為。

我覺得最可惡的是當事件最火熱時,其它跳出來落井下石的電子商務網站,說什麼「我們也曾經標錯價,但認賠出貨,這是尊重消費者…叭啦叭啦…」。這些網站最好就每天燒香拜拜,永遠不要出包;那個賣書的網站現在也賣電腦和其它高單價的商品了,如果哪天也再次把 7 折標成 0.7 折,我就不信他們還能認賠出貨。

回頭講我以前待過的電子商務網站,聽說在我到職以前也曾經出過包,只是把 30% off 設成 70% off (那個系統真的好難用),當時流量還不大,就已經讓內部人仰馬翻的了。後來我寫了規格,請 IT 在程式端加檢查,凡是低於某個門檻的折扣會自動失效,除非有經過例外設定。這樣做法的缺法當然就是增加系統負荷,讓網站速度變慢。不過我想不出來有更好的辦法。要加上簽核系統由主管同意、或第二個人(也許是職務代理人)檢查無誤才上架?每天要開開關關的折扣商品多如牛毛,實在是沒人有空去做這些事。不知道有沒有其它聰明人想得出什麼最佳解哩。

為什麼我事隔半年又提起這件事?因為在網路上看到有消費者真的告上法院,判決出爐了。其中的「七、附記事項:」的第三點寫著『本院忝為網路「鄉民」,於被告發生系爭標價錯誤事 件斯時,亦親身參與其在PTT 、Mobile01等BBS 社群及網路 論壇所引發之盛況,』 好一個鄉民法官林呈樵先生啊。另外,判決書的主文寫道「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原告負擔。」原來訴訟費用才 1000 元!真是浪費國家資源便宜啊。

3 則留言:

  1. 哈,我有下單.. 不過既然不出貨,我就沒去關心後續發展了... 人家條文已經寫了,說真的沒什麼好硬凹,每個企業態度不同。
    可是有些人的想法不是這樣,有多大"些"我是不知道..
    想起之前在關渡那邊遇到一個婦人,自己騎車起步不穩勾到我摔倒,在台灣就是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小車撞小車就是沒受傷的人錯...賠就是了...
    賠就算了,那婦人還打電話跟人家婆婆媽媽說她出車禍,"賺到了!""會發喔!會發喔!" 也不顧我就在旁邊跟警察作筆錄,真的是不知道在想什麼。
    事情結束要離開,婦人還碎碎唸說,這些錢我拿藥都不夠,要一個月才會好.....明明皮都沒破,半滴血都沒流..
    我只送她四個字"騎車小心!" 當時如果不是我在那,旁邊是台砂石車,勾到砂石車看會不會賠比較多!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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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昨天拜讀這一篇判決,『鄉民』法官,印象中好像是67年次,年輕的法官還是可能比較願意瞭解『網路是怎麼一回事』,還有他可是非常空前寫了附記事項,昨天看到附記事項就一直狂笑不已,學弟真是幹得好!可惜其他的鄉民似乎沒有耐心看到附記事項,真是可惜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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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呃,該鄉民法官是我小學同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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