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愛是最重要的事、永不離棄自己的家人是最重要的人」,但是我也認為「實現自我」是最重要的事。如果一生從來不曾有機會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實現自己的夢想,難道就不會有遺憾嗎?
每一個人在乎的事情不一樣、成長的背景不同,對家庭和家人的看法可能也不一樣。
我不知道別人是不是會和我有類似的經歷和想法。在人生第一次愛情受挫時,我瞭解了「只有家人是永遠不會拋下自己的」,情人可能一夜變心,但家人永遠愛我,沒有條件、不會更改。這是我最大的擁有,也願意付出一切來保護我的家人。
其實出國念書,確實是暫時拋下了我的家人,我不能否認。我很感謝家人(包括我的原生家庭、Lan、還有 Lan 的家庭)的包容和支持。可是如果我不出國念書,我永遠不會知道自己在智能上的追求可以到達什麼程度、不會知道我到底有沒有能力和全世界的其它人站在一樣的水平線上競爭。實現自我有時候並不關「成就」或是「名氣」、「財富」,而只是想知道自己盡力了可以到達多遠的地方、可以做到什麼樣的事情。我會以家人為重,但如果不能實現自我,恐怕一輩子都有遺憾。
這兩件事如果發生衝突了,一定就要捨棄其中一方嗎?
不曉得我是不是受到高中校歌裡的「齊家治國,一肩雙挑」的洗腦太過嚴重,我總是覺得一定有方法可以在社會上一展長才、也可以同時兼顧家庭生活,我也在許多優秀的同學們身上看到這件事的實現,她們不但將妻子、母親、媳婦的角色扮演得無可挑剔,在專業方面也都能大展身手,成為上司、下屬、病人、學生所倚重的人。這不是做不到的事啊。
回頭說引用文章裡的那對分手的夫妻,我覺得最大的原因並不在於自我的追求或什麼的,坦白說吧,只是「不愛了」。男男女女分手的理由有千萬種,最最根本也最殘忍的理由,其實就是不愛了。不愛了所以不願繼續相守、不愛了所以不再欣賞對方的優點、不愛了所以不願共同尋求折衷的方法、不愛了所以感受不到對方的支持有多麼重要、不愛了所以覺得對方是種牽絆。(恕我駑鈍,什麼成就和名聲是一定要離婚才有辦法追求的?)
這是太少人能接受、承認這個理由。
犧牲或耽誤自己去成就另一個人,對我來說算是最傻的一件事情之一。作父母的這樣是偉大、是親恩似海,可是為另一半這麼做的結局可就不這麼美麗了。而且我不懂得有什麼事是不能兩個人一起承擔的?要賺錢兩個人一起賺不是比較快嗎?要照顧家庭不是兩個人分工比較輕鬆嗎?或者兩個人講好一個主外一個顧內地分工合作,這也不是誰為了誰而犧牲啊。
如果相愛,兩個人可以一起經歷很多事,一起學習、一起愉快地成長然後變老。
最後,我希望自己能記得什麼是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事,記得我要付出努力來保護、實現我最重要的事,讓我在面臨困難時不會腿軟、不會放棄。
我和內人在街頭散步時 偶而望見咖啡館內坐著一對白髮如雲的老夫妻 很悠閒地聊天喝咖啡時 非常欣羨
回覆刪除彼此也相互勉勵 我們一定要像他們一樣
一起愉快地邁向老年 彼此手拉著手
誰也不嫌棄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