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2011

Get away

一個忙昏頭的人怎麼會突然跑到罪惡之城去了呢?表妹在加州結婚了,阿姨和媽媽、舅舅、舅媽隨著旅行團來到美國參加婚禮,順道在美西旅行。聽到她們其中一晚會在 LV 過夜,我就牙一咬衝了過去。

總覺得如果連這 400 哩的距離都無法過去擁抱他們,我會恨自己、恨論文。

中午和 O meeting 完,才匆匆出發,一路上狂睡補眠,到了 LV 已經是傍晚。在某家飯店前等旅行團過來,在天橋上拍了這張照片,作為我來過這座 Sin City 的証據。

其實真的是很累的,這麼奔波,但是在抱住媽媽時,突然又覺得:幸好我來了。

和家人們在旅館房間講話,天馬行空地閒扯,才知道我有多麼多麼想念家人。我們似乎都不擅長用溫柔的方式互訴關心,就打打鬧鬧、碎碎念,已經是我連作夢都要流淚的情景。

寫不下去了。

2 則留言:

  1. 相信奶油媽很開心
    即使相聚時間不到24小時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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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看到家人,替你感到非常非常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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