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了媽媽和阿姨的生日和母親節,錯過了侄子們的出生,錯過了姪女天天都在快速成長的模樣,如果禮物可以稍微彌補一下,那該多好。
回到家,從行李箱裡搬出給大家的禮物,那是最開心的一瞬間。送禮物所期待的,不就是一個笑臉、一句「我好喜歡」而已嗎?
好像是「遺傳」自媽媽的,老是在買禮物時很大方、比買東西給自己大方很多。認真想想,我其實只是在用不同的方法滿足的我購物慾:如果花大錢買東西給自己,恐怕會有罪惡感,買禮物給家人就沒這個問題啦!買東西送家人是個很光明正大的理由,可以去逛很多平時不會涉足的店、去買一些平常不會買給自己的東西。我不是很會穿戴打扮的,也還沒有小孩(天知道會不會有),但是難免看到一些好可愛好漂亮的東西讓我想掏出錢包,幸好有對象可以送、可以「幫我」用。
比方說,小姪女一見到我送的鞋子馬上換上,就再也不肯脫下來了。看她蹦蹦跳跳、不時還要低頭看一下新鞋子,真是讓我也非常開心;畢竟我從來不會買粉紅色的鞋子給自己、更別說是 Hello Kitty 的商品了。要不是小姪女喜歡,我哪有機會接觸無嘴貓商品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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