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要再帶媽去另一個國家公園玩的,但是她受不了長途搭車,所以選擇了近一點的火焰谷州立公園 (Valley of Fire State Park)。遊客中心的說明文件指出,這是本州第一個設立的州立公園,可見它的地形稱得上是國家公園等級的特殊,應該是因為範圍太小,所以只能被認定為州立公園。
印象中有很多電影、影集是在這裡取景的,應該是因為申請許可比國家公園容易吧。(回家傳照片給在台灣的家人看時,大哥馬上回:「很多電影在這裡拍喔!」)上圖是知名景點「Fire Canyon」,從高處遠眺兩種岩塊交界之處,有紅白兩種石頭的對比。
氣候正好(大約華氏 45 度左右),陽光強烈,只要維持走動就不覺得冷。依稀記得多年前到訪時曾走到某段美麗的峽谷,這下子怎樣也想不起來在哪。這算是個非常適合全家共遊的公園,各種年紀的人、不同體能狀況的人都可以找到適合的步道。考慮到媽媽的體力和膝蓋老毛病,不敢走太遠,幸好這裡的步道都算短,在距離停車場不遠的地方就可以看到特殊地形、印第安人壁畫等等。有一段比較陡一些的山路就派
Lan 作代表上去看一下。
希望媽媽還喜歡這個景點,我也趁機會去曬曬太場、補充一下維他命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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