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olut Sequel》讓我想到 02 年 11 月在台北市立美術館的〈Absolut Expression〉。也許是本來就有些個人經驗(堪稱重要的人生事件)和 Absolut Vodka 有關,所以讓我投射了喜愛的心情,對於那些創作、廣告,玩味許久、覺得欣喜開心。好吧,那麼就說服自己是用「欣賞創意」的心情來買吧。那,前一本《Absolut Book》是不是也要一起買?那不買《Humble Masterpieces》,是不是又對不起它?畢竟我是先看到《Humble Masterpieces》的…。
有了一些未來要實現,而且短期之內就要去實現的目標之後,因為和金錢有關,買起書開始變得猶猶豫豫的,實在討厭。 06 年初在結算網站的年度客戶時,發現自己名列52名。去掉團購客戶之後,是第3名。想想,真的花了不少錢在書本上面,自己看的、買來送人的、買了之後還來不及讀的。一個人一年可以看多少本書呢?我是不是已經買得超過了我的閱讀能力所及?
以一天讀書 45 分鐘計算,一週看完 1.5 本書、一年是七十八本書。所以,我無論如何不可以再超過這個數字了。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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