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2008

Responsibility

大約是五年前吧,我生平第一次在台灣的電視上看到了選秀節目,那節目叫『偶像大勝戰』,由黃子佼和某人主持的,這節目當時並沒有紅(吧?我想),我會收看是因為當時 Rachael 的同學參賽,所以她每週必定準時收看,我也就陪著她一起成為忠實觀眾。當時的評審都是目前非常熱門選秀節目評審:黃韻玲黃舒駿包小柏(or松?我實在弄不清楚),這些評審後來在別的節目紅透半邊天、後來的選秀節目更是快變成全台灣民眾共同的話題,只能說2002年的民氣未到吧,一切是時勢。我對那個節目印象最深的並不是那些選手,而是某次選手比賽時唱得很不好,說是自己感冒生病了,當時評審就說:「如果你把當成你的工作,你是沒有任何藉口的,照顧好自己的喉嚨是你的責任、你是沒有權力生病的。你在上台表演時可以說你病了,所以請花錢買票的觀眾原諒你嗎?」幾年前張學友就曾經發生過演唱會進行到一半生病,結果取消、退票的事,我相信會想參加演唱會的觀眾都是愛他的,但確實也有許多歌迷大為不滿、進而抗議。我如果是那些買了票的人,我的情緒一定是傷心失望大過於生氣的。

自那之後,我開始認真覺得照顧好自己的身體是一種責任。在工作時可以請病假,但會造成同事及合作廠商的困擾(不會因為我病了,某本書就延後發行三天吧?行銷活動還是得照常舉行啊),可惜的是,當時在部門中似乎只有和我 YY 會這樣想,有些同事動不動就請假,還說出「每個月一次的生理假不請就虧大了」之類的話。我無語,這是個人價值觀的問題。這也是我的老毛病,我一直把自己想得太過重要。

如今回到學校了,我可以說我病了,所以不上台報告、所以不參加期中考、所以 paper 遲交嗎?有人性的老師會諒解,但自己會不安、會感到抱歉。我可以說我病了,所以請期刊或研討會的收件日延後三天嗎?這就恐怕不行了。所以要吃維他命、要運動、要把自己裹暖、要多洗手…,我已經不年輕了,身體是我達到目標的工具,一定要比從前更注意才行。話說「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嘛。

可是我這種觀念,有些時候也許太偏頗了。有人跟我說:「因為我腰不好、不能久坐,所以別人念一天的功課我要念三天,所以妳交待給我的工作,我要一週後才能完成。」腰不好是誰的責任?我不知道他的病因何來,也不知道他的嚴重程度,我嘴吧上無法說什麼,但是心裡會忍不住犯嘀咕:「那我身體健康,就活該要多做囉?」

好,這篇又是抱怨文。有點氣憤就是了。領了錢的人本來就應該要做事,如果真的因為身體不好,所以無法久坐,那就請乖乖念書,不要來申請擔任教授的研究助理。我可沒有義務或責任幫人分擔工作,我都自顧不暇了。

那個「僵直性脊椎炎」的超忙牛仔,還是做到了小天王,演唱會、電影樣樣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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