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4/2008

失物記

上週一,9/8 下午,我發現我找不到自己的鉛筆盒了。那是一個瘦長的藍色小筆袋,上面畫著一隻小叮噹(或多啦A夢),那是我某一年在台北突然瘋狂地看漫畫時,漫畫店送給忠實客戶的禮品。筆袋中除了兩三隻筆之外,有一把小刀,我從國三開始就帶著的,我其實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在筆袋裡放一把小刀,總是覺得蠻實用的;麻煩之處也不是沒有:搭飛機之前要記得把小刀拿出來放隨身行李。另外有一隻鐵製的尺,國小六年級跟我到現在的尺,上面的刻度有些都已經模糊了,直角也磨鈍了,尺身還被我折成一個輕微的彎度,方便在把尺架在紙或書本上時可以順著我的閱讀動線移動。

發現找不到鉛筆盒的瞬間,我陷入一種慌亂,雖然 Office 桌上也散放著許多筆,一時之間我絕對是不必擔心沒筆可用的,只是找不到我原來隨身攜帶的舊東西,非常慌。我努力回想可能弄丟筆袋的時間和地點,跑回教室仔細尋找,也跑到服務櫃台登記,但一切只是徒然。這一週以來,我仍然努力尋找,還不願意去添購新的筆袋,只是不想放棄「仍然有可能失而復得」的希望。


小時候,我找不到什麼東西而焦躁慌亂時,媽媽和奶奶就會叫我冷靜,告訴我,東西再怎樣就是在家裡,不會不見的。後來也都能順利找到。但是,我現在要怎麼安慰我自己呢?東西再怎麼樣就是在 Salt Lake City,不會不見的?我乾脆想,東西再怎麼樣就是在地球上,不會不見的?或是以『物質不滅定律』來看,東西再怎麼樣都不會消失在宇宙之間的?


只是我現在看不見、伸手摸不到而已。


王有一次出遊時,有一把弓弄丟了,手下緊張得四處尋找,王說:「止,人失弓,人得之,又何求之。」(不要再找了,國人弄丟了一把弓,反正也是被國人撿到,又何必到處找呢?)果然是王,反正全國都是他的嘛。孔子聽到了這件事之後就說:「去其『楚』而可矣。」(如果拿掉那個『楚』字就更好了。)果然是孔子,天下為公嘛,某人所失去的,其實也會被其它人得到。老聃(就是老子)聽到之後說:「去其『人』而可矣。」(如果拿掉那個『人』字就更好了。)沒想到連孔子也會被打槍,不過這個意思是,就算弓是被一隻狐狸叨回家當裝飾品也行囉?


其實我以前曾看著我手上的那把鐵尺想:「緣份終有盡頭的一天,我不覺得自己可以帶著這把尺進棺材,我很好奇我們的緣份會在何時何地結束。」現在有了答案,我卻仍是嗒然若失。我畢竟不是一個瀟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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