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008

Notebook

這篇本來就要寫的,但一時之間就先放著(嗚,我的 paper 還看不到盡頭~~),看到 小狼 的留言,我想還是來寫一下好了。(岔題一下,我為什麼會開始叫 ral 為『小狼』的啊?我自己都不記得了。)

我在剛到誠三個口上班的時候,YY 突然走過來,叫我去查一下「Notebook, The」到底是什麼商品。聽說在我到職之前,外文書是沒有人看管的,只有偶爾 YY 自己會去看一下銷報、瞄一下有沒有什麼重要的新書。她說心裡一直很納悶,各分店的這個商品都賣得很好,真是不懂咧?而又為什麼「筆記本」會被歸納在外文書?是不是商品處在建檔時弄錯了。還是什麼電腦週邊商品?

我很快上網查了一下,就揭曉答案了:「那本書是電影『手札情緣』的原著。」商品名會被建為「Notebook, The」,據說是根據圖書館書目建檔原則來的,書目首字是 The 或 A 的,都會被這樣處理(不然照書名排序時,A 和 The 字首的書應該一整個多到不行吧)。而《The Notebook》的作者是有名的愛情小說作家 Nicholas Sparks,他的書用字簡單、筆下的愛情又天長地久地教人感動得要命,我當年還封給他『純愛天王』的名號;他其它有名的作品還有《Nights in Rodanthe 羅丹島之戀》(最近有電影上映)、《Dear John分手信》、《Message in a Bottle 瓶中信》等等。謎底解開,其實也沒什麼。唉。只是YY 聽了之後就大叫:「啊!快賣!糟了,前幾天別店跟我調貨我還給~~!。」


我們在台灣都會把筆記型電腦稱為 Notebook,但是我發現在這裡很少有人這麼說,而是用 Laptop 來代替(相對於 Desktop)。我後來也習慣了這樣的用法,至少這樣比較不混淆,不然我如果說:「I didn't bring my notebook. I have to go and get it.」別人大概會塞一張紙給我,要我頂著先,筆記本子哪有多重要嘛,不用回去拿了。


所以咧,來這裡並不是單字字彙的問題,而是習慣用語的問題。就像是我們常說:「我檔案放在 USB 裡,幫我印一下」但那個東西,這裡的人會稱「Flash Drive」。


最後再來離題一下,上次 Wayne (嗯,他是台灣人)在課堂上發言,講到「Flash Drive」,可是發音太過不清楚,老師以為他說「 Fresh Drive」,不知道他買了一個全新的硬碟要幹嘛。一整個囧,所以說,發音清楚是很重要滴~。

3 則留言:

  1. Nicholas Sparks is my favorite author :)
    The movie "A walk to remember" is also based on his no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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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年輕不懂事的時後,看田中芳樹的銀河英雄傳說,裡面有個角色外號叫疾風之狼,當時看到覺得很帥氣,後來玩mud 的時後,中文暱稱都會取這個名字,接著進中央時,第一次註冊BBS ,系統要我填中文暱稱,我也就順著填下去了。
    話說,長這麼大,也只有妳跟洛哥這麼叫過我,我國中就這麼大一隻了,一直都不是小字輩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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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Notebook, The」這本書妳有推薦我買,不過,我翻了幾下就看不下去了,英文太爛了。不過蠻巧的是,那年夜班在同事電腦有看到這部影片,可是沒字幕(這是上天的懲罰嗎-.-),因為當時太無聊沒事做,還是硬著頭皮看完了,只覺得看得好痛苦,現在也不記得裡面的劇情了,妳不提我都忘了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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