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2009

速讀

剛才不知道為什麼想到了閱讀速度這件事。可不可以用『閱讀速度』作為一個人是不是愛書人的指標呢?有些人就是天生看『字』比較快,有些人是看『圖』比較好吸收。所以這個指標沒有效度。

但是,如果看書速度不夠快,似乎就沒有辦法飽覽群書,製造出『肚子裡很有墨水』的假象。現在回想起來,以前在誠三個口的同事似乎讀書速度都蠻快的,才有辦法吸法每個月由出版社送來、堆積如山的書稿;而沒看過(至少要簡單看過)就要推薦一本書,似乎不太道德。所以,速讀可以算是在誠三個口工作的必要技能嗎?我自己本身閱讀中文的速度還算快,基本上只是為了要能囫圇吞下很多好看的書所練出來的技能吧。真希望某一天我看英文也能變得很快。

或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真心喜愛看書,會把比較多時休閒時間(或非休閒時間)拿來看書,而不會捨得把一本好看的書放了三個月才看完。但這和短時間的速讀無關。我認識的人當中,有人一個月才看完一本小說(我覺得很好看的小說),她說她是愛書人,我只能送她一個微笑。

不過讓讀者犧牲睡眠這件事,就是作者的責任了。能讓人廢寢忘食,才是真功夫啊。

另外一個我很介意的事是,有人自稱喜愛閱讀,但寫起 blog 來錯字連篇。這裡說的並不是粗心大意打錯字那種,而是根本就用錯字。如果真的看很多書,識字範圍不應該比較廣嗎?如果真的喜歡閱讀,不會對於用字遣詞特別留心嗎?(如果不在意字詞,那閱讀半天到底是在看些什麼?)

最後講一下我最近在看的書。 Meg 開始收拾家當了,她把一些從台灣帶來的中文書搬來給我。我看到箱子裡有《獅子、女巫、魔衣櫥》時,忍不住還是抽了出來,儘管我從小到大看了不下三十次了吧。昨天晚上睡覺前還一路看到不想放手,為什麼這本書對我而言這麼有魔力呢? 真是無解。認真想一想,這可能是我這輩子看過最多遍的書了吧。我真是童心未泯 舌

2 則留言:

  1. 以前還很愛看書的時後(唉),特別是看著看著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手上這本書的時後,第一件事就是把眼睛從書頁中移開,半合起書本,看看還剩下多少的厚度,並期盼自己看慢一點,好把這愉快的時光延長。
    當然好書很多是看不完的,只是每每那當下,我都蠻討厭自己看書的速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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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真的喜歡閱讀,不會對於用字遣詞特別留心嗎?(如果不在意字詞,那閱讀半天到底是在看些什麼?)
    說真的,我看書其實不會每個字都看進去,像是對話或者一些情緒反應,我就很愛看,可是如果是場景描述,我大概就是掃過去。
    大概是這種跳著閱讀的方式,很多書主角的名字都會被我弄顛倒,大概是因為名字太常出現被我略過吧,我第一次發現自己這個毛病是小學時看的孤星淚(還是孤雛淚?反正就是悲慘世界啦)我一直到現在還弄不清楚主角叫尚近萬還是尚萬近,只記得後來聽別人轉述才發現自己很久很久以來,都念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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