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2009

Ethic

今天上課的主題是「Ethic」。這個主題我在不同的課堂上已經討論過很多次了(甚至連 reading 都在另一門課讀過了),無非是要保護受試者、尊重他們等等。我想今天上課最有趣的地方,應該是不同想法的同學們一來一往的討論,讓彼此去思考一些以前不曾想過的角度。這也是我覺得在這裡念書最有趣的事。

保護和尊重可以分成很多層次,每一個人的道德觀不同,所以執行的「程度」也會不同。在文章中提到人類的樣本,不能說是 subject ,要用 participant,這是一種尊重;對受試者完全坦白、讓對方明白研究目的、過程、任何可能的後果(包括對方的獲益和損失)、研究最終結論,這也是一種尊重。

話題的一開始,老師問我們如果為了達到研究目的,而不得不欺騙(包含不說明)受試者,我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嗎?比如說我想實驗「『洗手』是不是可以降低做過壞事的人心中的罪惡感」,這就不能在實驗之前向受試者說明,因為說了之後就實驗不出真實的效果。

這似乎看來無傷大雅,那麼「告訴受試者有機會抽中 $0~$100 的獎金,實際上卻一律給 $1 」呢?這牽扯到錢,可能會有詐欺的成份在內,這開始就有人覺得不妥了。

還有「為了測試學生遭遇挫折時的反應」,告訴一個一直以來都自我要求很高、很優秀、這次也考 99 分的學生:「你只考了 30 分,是全班最後一名。」,這可以嗎?有人會很有同理心,受不了當下看到受試者受挫、難過的表情。這是老師自己在十五年前做過的事,從那之後,他就決定再也不要為了自己的研究而傷害別人。

如果以上這些例子,我們覺得有些是可行的、有些我們覺得不妥,那麼那條可以和不可以的界線在哪?我們只是一個作研究的人(又不是神或上帝),憑什麼幫別人決定什麼是「沒關係」、什麼又是「會傷人」?也許有人又會說,參加實驗的人都是自願的、也會收到報酬。問題是,他們事先並不知道要付出「被欺騙、被傷害」的代價啊。我們又怎麼決定多少報酬是足夠彌補對方所受到的傷害?

我在大二時參加過一個實驗,當年碩士班學長的實驗。他就是以「評估一套軟體的優劣」為名,進行「研究大學生軟體盜版」之實。這件事在我心中造成極大的陰影,至今不能忘記。我猜,也許這也是我後來一直選擇作問卷、或是現在開始學 modeling,而不太願意設計實驗的原因之一。

做實驗,就一定要有對照組和實驗組、要進行操弄 (manipulation),但也許,沒有人有權利操弄「人」。追求 knowledge 這件事有偉大到可以作為一切行為的藉口嗎?像是那些作人體實驗的醫學研究,是「為了人類全體的福祉」,但是誰來決定 cost/ benefit 是否值得?一個生命換更多生命?那誰來決定這條命比起其它的命有價值或沒有價值?我們都不是全能全知的神,只是一個人,而已。

紀錄一下。希望未來的每一個時刻,我都要記得:我不可以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傷害別人,就算是「無心之過」也要儘量避免。作研究這樣、作人處事也是這樣。

1 則留言:

  1. 原來我那時候沒拿磁片是因為我覺得我根本不會用到那個軟體啊.... 那如果是我會用到的呢... 呵呵...
    道德面,有些實驗不該做.. 那可能有些心理面的知識(尤其是偏差或犯罪),就無從得知了吧...
    不知道有沒有那種一輩子做沒幾次的大實驗,耗時n年..結果當初沒道德issue.. 結果做了大半最後終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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