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2009

Philosophy

這一週以來都在寫一份哲學的考卷。五題、take home,老師在卷首強調要用簡單清楚的文字來作答(可能他也明白哲學有多麼可能寫到所有讀者都看不懂),而且還限制答案字數。寫到我整個要吐血。

不過其中也有蠻有趣的問題。像是下面這張圖:

The Treachery of Images

它的名稱是 La trahison des images (英譯:The Treachery of Images),這是雷內.馬格麗特 (René Magritte) 的作品。畫中那行字是法文 Ceci n'est pas une pipe(英譯:This is not a pipe.),這個作品現在收藏在洛衫磯的 Los Angeles County Museum of Art 裡。

這樣的作品從他 1930 年首次展出之後就被廣泛討論。畫家自已說:有什麼好討論的?它本來就不是一枝煙斗啊,它是「一枝煙斗的影像」而已!如果你還是認為它就是一枝煙斗,那你把它裝滿煙草給我看看啊!

常聽人說,一部作品(寫散文或小說)完成之後就不再屬於作者的了;著作的權利屬於作者,但是詮釋權屬於每一位讀者。沒想到畫家可以這麼大聲地指正那些以錯誤方式解讀作品的觀眾。好酷。

這次的考題中,它扮演詮釋 seeing ≠ knowing 的角色,也強調文字 interpretation 的重要性。細節我就不詳述了。只是覺得這個畫很有趣味;當然,繞著它寫一長串反覆驗證討論很煩。

以前高中的美術老師會要求我們去參觀畫展,然後寫心得當作業;但是她也不要求我們寫什麼大道理或是艱深的體會之類的,就只是簡單地寫下覺得好看或不好看、有趣或不有趣、為什麼、有什麼聯想…之類的內容就好,老師說:本來這樣就夠了啊,欣賞藝術本來就是很個人的事。

也許是受她影響吧,我會很大方地說我對某個作品的感想,不帶評論意味,只是純粹反應我看完之後的想法而已;也不會想要自己「假會」地試著去說明什麼內涵或底層涵義什麼的。

所以這次寫哲學考卷很折騰啊。只好把這學期的 reading 都拿出來翻一遍,硬著頭皮寫囉。如果和這幅畫相關的題目改成「你對這幅作品的第一個感想」,我會寫:我很好奇這是福爾摩斯的煙斗嗎? XD

對了,二哥問我:ph.D 就要念 ph 嗎?答案是:是的,這有點像通識課咧,必修。來自不同系的博士班學生一起上課,所以讓課堂討論變得十分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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