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聽了我的話之後總算釋懷。倒是我說要再幫她物色一個新的,她就迭聲說不,說是東西堪用就好、真的壞了再說。
前幾天二哥說想買一個枕頭,可以止鼾的,我也贊成他買;他猶豫了半天,嫌貴。我勸敗道:「人的一生有1/3都花在床上,買好一點的枕頭是值得的。比起吃好料的、幾十分鐘到幾小時就過去的東西,我寧可花在枕頭上。」
聽起來我好像花錢很阿殺力的樣子,其實我自己現在睡的是 $10 美金兩顆的枕頭,背的是 ebay 買來用了兩年的牢固電腦包。我念著要買一部新的電腦也講好幾個月了,就是找不到最便宜又功能最強又輕薄好帶的機種(這種條件最好是挑得到符合的機型),所以也還沒下手。
說穿了,媽媽、哥哥們和我都是摳門的人,勸別人花錢比較容易(或是為家人買東西),自己要買個高單價的物品就簡直像要殺肉一樣。這也算是我家的遺傳 or 媽媽的身教?
什麼是「需要」、什麼是「想要」?分得清楚之後,才能認清自己是摳門還是節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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