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5/2015

女朋友?或者只是永遠追不到的女生?

之前思考過,對待我媽應該要抱特著對待「傲嬌女朋友」的心情,盡力去做、無怨無悔。最近又覺得,好像「傲嬌女朋友」還不夠,要升級到「永遠追不到的女生」那樣才行。

因為得不到的最珍貴嘛,不是嗎?

如果一直追不到,她的心就是不在你身上,怎麼辦呢?繼續當孝子(雖然偶爾可能會生氣或抱怨)、或者等到某一天看開之後,學會以自己的開心幸福為重,把「女神」繼續當女神,但不再奢望對方的青睞(有青睞就當撿到的)。這樣嗎?

很多人一輩子都在追求獲得父母的認同,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在幸福環境下成長的人會這樣、擁有慘綠童年/青少年時期的人也會這樣。昨天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文章「能為孩子做的,就是送給他一個快樂的媽媽」,不曉得怎麼的,有種悲傷的感覺。

和解(和自己、和父母、和過去)談何容易?太多人沒有做好準備、不夠成熟就當了父母,一輩子也沒想過要怎麼樣「改善」自己,小孩就何辜要承受這些影響一輩子?

這樣說其實也不太公平。上一輩在艱苦的環境中成長、可能也從來沒受過「良好與充滿愛」的對待;成年後又拼命賺錢要改善家庭環境,結果現在老了還被責怪?有些觀念和價值觀已經在身上好幾十年,根深柢固了,怎麼移除得了呢。

所以,過錯不是女神的、也不是痴心追求者的。看開一點或許真的對彼此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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