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想起來就算了,想起來自己犯了個很明顯的錯之後,我開始全身不舒服。到底要再發一封 email 更正,或者是裝傻、期望對方沒有注意到這種小事?那個錯並不是信件主題,是一個支微末節的小錯、但很明顯。為這種小事去函更正好像有點呆哩。
我猶豫了幾分鐘,決定還是硬著頭皮更正。再小的錯還是自己承認一下比較好吧。
回想起來,如果我在 email 裡只一本正經(或說冷漠)地回覆必要的答案就好、不要自行增加其它內容,也就不會犯這種錯了。我純粹是想當個和善可親的人,所以才會額外寫了那些、也才製造了犯錯的機會。這難道就是古人所說的「少說少錯」的意思嗎?
我自承不是個細心的人。但通常犯的都是這種無厘頭的錯,就是不曉得自己那一刻是被外星人上身、被什麼東西遮了眼、還怎麼了的莫名其妙,就算我檢查三遍也不覺得哪裡怪怪的,盲點很大。唸書時就會犯這種毛病,被老師說我粗心大意只能啞口無言。很悶!我覺得這和粗心無關,但很難辯解。
回頭說一下我為什麼決定再發一封 email 訂正、而不是裝傻。首先,不更正我就會一直把這件小事一直放在心上,像有根小魚刺卡在喉嚨;再者,我想順從我的本性做事(裝傻、忽略真的不是我的個性啊)。
以上,寫完了我就要把這件事情拋到腦後。這是第十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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