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2017

學術倫理

最近台灣各大學連續發生幾件醜聞事件,大致上都是研究數據造假方面的問題。先前是台灣大學,我才發現 2014 年在交通大學也發生過論文造假的「貨櫃屋事件」,再加上之前還有「一人分飾多角自審論文」的事,一件接著一件的,又都是頂尖大學、知名教授,讓人不禁困惑這到底是發生什麼事了?

如果「作研究」就是工作內容之一,那麼不是就應該要盡本份好好做嗎?大學教授在台灣已經算是社會經濟地位都比較好的一群人了,難道對自己就沒有基本的道德要求嗎?造假就是說謊,而且是非善意的說謊,哪有什麼藉口好說的?哪來什麼苦衷還開記者會訴苦哩。說實在,我連想都不敢想我的研究領域會有人造假,不然社會科學方面的研究,豈不是容易瞎掰一堆資料來寫論文?

現在又展開到了政治鬥爭、虐待研究生等別枝的問題,說穿了,不就是「沒有認真地好好工作」,所以才會做出這種事?因為看別人輕輕鬆鬆就可以有錢入口袋、就可以升等,所以就同流合污?就算大環境有問題,就可以名正言順亂來嗎?如果不喜歡作研究可以不要當大學教授,如果覺得台灣環境不好可以改善它或到別的地方發展。對這種人我真是完全沒有半點同情心。

其實我也不曉得自己在憤慨什麼。大概就是覺得作大學教授應該要對自己有高度要求,畢竟佔用很多社會資源,應該要努力工作才是。當然這樣說很唱高調,但這些人連最基本的「堂堂正正做人」都辦不到了,遑論貢獻智能、回饋社會。

其實每個行業都會有害群之馬。可是「大學教授」這鍋粥裡,可以不要有那麼多老鼠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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