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城的離婚率高於全國平均,在15歲以上的人口中,有 13.9% 的人離過婚(出處),認真想一想還真是很高,特別是有些人更是離婚多次,所以才須要在路邊立起這樣的廣告。不過可以結婚、也能決定結束婚姻關係分手,也算是某一種勇敢。
最近有好幾位部落客都是以在網路上罵老公而聞名的;讀者要嘛覺得好笑、要嘛覺得很有共鳴,所以人氣一直居高不下。就算我沒有訂閱她們的部落格,也還會在 Facebook 或是噗浪上看到其它人的轉貼(或是按「讚」、留言而出現)。我不曉得她們會不會為了「效果」而誇大或是戲劇化、還是把這種抱怨當作一種情趣?我覺得無論是朋友或夫妻,互相尊重是最基本的原則,不管什麼原因,把自己的另一半醜化、公開寫在讀者眾多的網路,在我的價值觀裡是非常不尊重對方的;這已經和「私下在樹洞大喊大叫」或「向姐妹淘抱怨」完全是不一樣的事了。如果已經到了無法尊重對方、不懂得尊重對方的境界,那還不如離婚了還比較爽快。
當然,可能又是我自己又在奇怪的地方認真了起來,想太多。說不定人家非常享受這種「可以罵老公取得大眾共鳴」的過程,覺得很療癒呢。
很多人會覺得「分手不出惡言」是種美德,那為什麼沒有人推崇「好好在一起也不出惡言」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