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6/2017

陪審團徵召

從以前看法庭小說或是電視、電影時,就常看到美國法律體系中的陪審團,總覺得一般老百姓被找去「陪審」是一件很酷的事;只是我對陪審團制度的所有認識都是從小說和電影來的,實際上陪審團怎麼徵召、挑選、上法庭,我是一點主意也沒有。

據說陪審團的徵召是用亂數抽籤的,用駕照登記的資料進行抽籤,所以連非公民都有可能被抽中。以前在 U 念書時 Lan 就已經曾經被抽中一次、搬來本州之後又被抽中一次,讓我好羨慕

這次終於換我被抽中了!我在信箱裡看到通知信時真是好開心(到底在開心什麼?),把通知信反反覆覆看了好幾遍,覺得真是太新奇了。上面給了我一組識別號碼、說了哪一天的幾點要去哪裡找誰報到,但沒說是什麼案件。反面則是詳細說明了服裝的要求(基本上就是不要穿得太隨便就是了)、飲食方面的規定(有小販部,但不能帶進法庭)、交通補助的規定(距離三十英哩以上才能申請)、參與陪審團一天可以領到 $40 (哇)、怎麼停車、到經過安全檢查等等細節,還附上法條說明雇主應給予公假讓人參加陪審團(不給公假的雇主要受罰)。

我看了個仔細之後,才甘心上網填寫「資格不符」的申請,理由再簡單不過了,我未滿十八歲是外國人、不是美國公民啊,還要上傳文件證明我是外國人。幸好現在一切都可以在網路上處理,不必跑一趟法庭。

之前還聽過長輩說(移民到美國幾十年了),當陪審團太麻煩了,她就直接假裝英文不好,就不會被選上(天知道她在某大企業當會計數十年)。換成是我,我應該會努力爭取到辯護方律師覺得我別有居心吧 ,就覺得這可能是一生難得一次的經驗,不好好把握怎麼可以。

所以,我還是多看看小說、電影電視來滿足自己的想像力好了。難得收到徵召又不能參加,特此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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